| 標題 | 大新國小114學年度第一學期課後照顧班實施計畫暨報名簡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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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處室公告 | ||||||||||||||||||||||||||||
| 公告單位 | 訓育組長 | ||||||||||||||||||||||||||||
| 日期起迄 | 2025-06-26 00:00~2025-07-04 23:50 更新時間: 2025-06-27 08:11:35 | ||||||||||||||||||||||||||||
| 訊息內容 |
臺中市南屯區大新國民小學114學年度第一學期 課後照顧班實施計畫暨報名簡章 ★線上報名日期:6/30(一)20:00-7/3(四)23:59
報名時間:6/30(一)20:00~7/3(四)23:59 報名人數:每個年級上限24人,候補6人。(僅開放線上報名與候補) 報名連結:https://www.beclass.com/rid=294fffa68528efd436f1 *報名成功/候補皆會收到信件通知,請家長留意,或可至信箱確認排序。 二、辦理時間: 114年9月1日~115年1月20日,每週一至週五上課日,照顧時 間為每日放學後至下午六時。 *若無法配合接送時間,不適宜報名。 本校114學年度二、三、四、五、六年級學生。 四、編班方式: 以同年級或同年段編班、每班24人;若候補學生有遞補上,將於 報名結束後,再另行電話通知。 五、收費標準: (一)每生每小時收費二十八元;每月學習材料費150元。 (二)依在校上課日數,一次報名,分兩次繳交費用。 第一次 114/09/01-114/10/31 第二次 114/11/01-115/01/20 如下費用暫以本學期上課日數估算,開學後若實際上課日數有異動,將另行調整。
★退費標準:依據「台中市國民中小學學雜費暨各項代收代辦費收取基準注意事項」 開班後未逾上課總時(節)數三分之一而申請退費者,退還費用之三分之 二;超過三分之一未達三分之二者,退還費用之三分之一。若申請退費時 已超過上課總數之三分之二者,將不予退費。 ★凡因故或放假日,學校未辦理照顧之時數,得於下次繳費時扣減費 用,但若為學生因故(事病假)未上課,則不予扣減費用。
(三)低收入戶、原住民、身心障礙之學生具證明文件者,可減免照顧 費用。 (四)若次月因故無法繼續參加課照者,請於次月前一週告知訓育組, 以利辦理退費事宜。 (五)為因應課後照顧班教師鐘點費調漲,課照班收費一切以教育局公告為主,可能略有調整。 六、活動內容:以家庭作業書寫、團康與體能活動為主。 七、師資:指導教師每班至少一人。 八、活動場所:以校園內為範圍,使用教室為課後照顧教室或課照老師教室。 九、參加課照之學生,每日應準時至課照教室進行課照活動,中途不 得任意離校。欲請假者,請提前告知課照老師,以利課照老師掌 握學生人數。 十、課照上課期間,如有違反課照班級相關常規規定者,學校得停止 其參加課後照顧活動。 十一、放學時,學生應由家長或委託人準時負責接回,如未能準時接 回者,學生得自行於門口等候或自行返家,家長不得異議;經常未 準時接回者,耽延三次以上者,學校得停止其參加課後照顧活動。
★課照相關問題洽詢專線:04-24716609*722 訓育組 陳老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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