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大新國小114學年度第一學期課後照顧班實施計畫暨報名簡章
訊息分類 處室公告
公告單位 訓育組長
日期起迄 2025-06-26 00:00~2025-07-04 23:50 更新時間: 2025-06-27 08:11:35
訊息內容

臺中市南屯區大新國民小學114學年度第一學期

課後照顧班實施計畫暨報名簡章

★線上報名日期:6/30(一)20:00-7/3(四)23:59

  • 報名辦法:

報名時間:6/30(一)20:00~7/3(四)23:59

報名人數:每個年級上限24人,候補6人。(僅開放線上報名與候補)

報名連結:https://www.beclass.com/rid=294fffa68528efd436f1

*報名成功/候補皆會收到信件通知,請家長留意,或可至信箱確認排序。

二、辦理時間:

   114年9月1日~115年1月20日,每週一至週五上課日,照顧時  

   間為每日放學後至下午六時。

  *若無法配合接送時間,不適宜報名。
三、對象:

    本校114學年度二、三、四、五、六年級學生。

四、編班方式:

    以同年級或同年段編班、每班24人;若候補學生有遞補上,將於

  報名結束後,再另行電話通知。

五、收費標準:

(一)每生每小時收費二十八元;每月學習材料費150元。

(二)依在校上課日數,一次報名,分兩次繳交費用。

  第一次 114/09/01-114/10/31

  第二次 114/11/01-115/01/20

如下費用暫以本學期上課日數估算,開學後若實際上課日數有異動,將另行調整。

年級

低年級

中年級

高年級

月份

未訂餐

有訂餐

未訂餐

有訂餐

未訂餐

有訂餐

9~10月

6768

8638

4612

5547

3940

4435

11~1月

8850

11270

6162

7427

5154

5759

★退費標準:依據「台中市國民中小學學雜費暨各項代收代辦費收取基準注意事項」

           開班後未逾上課總時(節)數三分之一而申請退費者,退還費用之三分之

           二;超過三分之一未達三分之二者,退還費用之三分之一。若申請退費時

           已超過上課總數之三分之二者,將不予退費。

★凡因故或放假日,學校未辦理照顧之時數,得於下次繳費時扣減費

  用,但若為學生因故(事病假)未上課,則不予扣減費用。

 

(三)低收入戶、原住民、身心障礙之學生具證明文件者,可減免照顧

   費用。

(四)若次月因故無法繼續參加課照者,請於次月前一週告知訓育組,   

   以利辦理退費事宜。

(五)為因應課後照顧班教師鐘點費調漲,課照班收費一切以教育局公告為主,可能略有調整。

六、活動內容:以家庭作業書寫、團康與體能活動為主。

七、師資:指導教師每班至少一人。

八、活動場所:以校園內為範圍,使用教室為課後照顧教室或課照老師教室。

九、參加課照之學生,每日應準時至課照教室進行課照活動,中途不

   得任意離校。欲請假者,請提前告知課照老師,以利課照老師掌

   握學生人數。

十、課照上課期間,如有違反課照班級相關常規規定者,學校得停止

   其參加課後照顧活動

十一、放學時,學生應由家長或委託人準時負責接回,如未能準時接

   回者,學生得自行於門口等候或自行返家,家長不得異議;經常未

   準時接回者,耽延三次以上者,學校得停止其參加課後照顧活動

 

    ★課照相關問題洽詢專線:04-24716609*722 訓育組 陳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