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法(規)赴陸建議懲處原則』及『行政院與所屬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規赴港澳建議懲處原則』相關事項Q&A」一份,請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6-03-25 10:20~2026-12-31 10:20 更新時間: 2026-03-25 10:24:23
訊息內容

 

主旨: 檢送「『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法(規)赴陸建議懲處原則』及『行政院與所屬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規赴港澳建議懲處原則』相關事項Q&A」一份,請查照。
說明: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5年3月16日總處培字第1150012310號書函辦理,並檢附該函及其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