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法(規)赴陸建議懲處原則』及『行政院與所屬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規赴港澳建議懲處原則』相關事項Q&A」一份,請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6-03-25 10:20
~
2026-12-31 10:20
更新時間: 2026-03-25 10:24:23
訊息內容
主旨:
檢送「『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法(規)赴陸建議懲處原則』及『行政院與所屬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規赴港澳建議懲處原則』相關事項Q&A」一份,請查照。
說明: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5年3月16日總處培字第1150012310號書函辦理,並檢附該函及其附件各1份。
387210000A_1150084303_ATTACH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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