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教育部書函以,有關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37條及第38條修正後,後續重審作業期程一案,請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6-03-25 10:10~2026-12-31 10:10 更新時間: 2026-03-25 10:12:51
訊息內容
主旨: 教育部書函以,有關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37條及第38條修正後,後續重審作業期程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教育部115年3月12日臺教人(四)字第1154200684號書函辦理。
二、 有關系統操作說明及實際作業應辦理事項,教育部將於系統建置完成後另案通知,據以重新審定退休人員每月退休所得。
三、 檢送教育部原書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