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教育部書函以,有關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37條及第38條修正後,後續重審作業期程一案,請查照。 |
|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26-03-25 10:10~2026-12-31 10:10
更新時間: 2026-03-25 10:12:51 |
| 訊息內容 |
| 主旨: |
教育部書函以,有關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37條及第38條修正後,後續重審作業期程一案,請查照。 |
| 一、 |
依教育部115年3月12日臺教人(四)字第1154200684號書函辦理。 |
| 二、 |
有關系統操作說明及實際作業應辦理事項,教育部將於系統建置完成後另案通知,據以重新審定退休人員每月退休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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