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12年招聘行政助理(身心障礙人員)簡章
訊息分類 總務處
公告單位 總務主任
日期起迄 2023-07-19 00:00~2023-07-26 23:50 更新時間: 2023-07-19 09:34:28
訊息內容

一、依據

  1. 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行政助理進用及管理要點。

       2..臺中市政府112年7月18日府授教秘字第1120202674號函。

二、甄選資格

(一)、基本資格-身心障礙人員

  1. 能擔任學校行政及臨時交辦事項等工作者,男女均可。
  2. 品行端正、操守廉潔、身心健康、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3. 進用之行政助理需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以上學校畢業資格。
  4. 具一般行政能力,並具備應對能力,以年滿20歲以上、60歲以下者為限。

  (二)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參與甄試,若經甄試錄取後發現下列情事者,取消錄用資格:

        1.曾犯內亂、外患罪或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

  1.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2. 曾有性侵害犯罪事實者。

三、甄選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正取第一名112年8月1日起試用三個月。

四、工作時間:

(一)上班時間自上午8時至下午5時。

(二)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8小時為原則,延長之工作時間依勞動基準法及有關規定辦理。

五、工作內容:

(一)協助學校行政業務、教師教學支援。

(二)校園安全工作及校舍安全之巡查維護。

(三)學校各項活動支援、場佈、市府機關公文及公務資料遞送。

(四)臨時交辦事項。

(五)能簡易水電維護及園藝修剪者尤佳。

六、工作待遇:

112年度每月薪資約新台幣26,400元元(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1年9月21日中市教秘字第1110082042號函)。

七、僱用期約:

   (一) 自112年實際到職日08月01日起至112年10月31日止。試用期3個月,自開始上班日起90日,如該員不適任該項工作,本校得無條件解除僱用,考核甲等得予以續聘。經正取錄取人員,每年一簽。  

   (二)經甄選備取人員,俟原僱用人員出缺時,通知遞補雇用。                     

八、解雇條件:

(一)契約期間,服務品質或表現不符校方要求時,經校方通知仍未改善時,校方得予終止契約。

(二)契約期間,罹患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以致身體健康狀況無法勝任工作時,為維護校園安全,校方得予解雇。

(三)於工作時間或工作場所,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或性平犯罪相關行為,校方得予解雇。

(四)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校方得予解雇。

(五)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學校所有之物品,或故意洩漏業務上之秘密致學校受有損害,校方得予解雇。

(六)無正當理由連續曠職二日以上,校方得予解雇。

(七)合約期間內若乙方不能履行本合約條款之規定,或無聘請乙方之需要時,得提前於一個月前通知終止本合約,乙方須解職,資遣費依照勞基法之規定。

(八) 其他規定參考「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行政助理進用及管理要點」辦理。

九、報名:(免報名費)

(一)簡章及報名表:請直接由臺中市教育局網站(http://www.tc.edu.tw/)或 學校公告訊息 (http://www.hses.tc.edu.tw/)自行下載或自本校網站中下載使用,或至本校警衛室領取。

(二)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2年 7 月26 日 (星期三 )上午8時至16時00分止(逾期不予受理),親送至本校總務處。

(三)報名地點:臺中市西屯區上石國民小學總務處,請洽總務處黃美菁主任。

(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西屯路2段上石南六巷25號;電話:04-27087412轉731)。

(四)報名手續:報名時除填寫報名表(請貼妥最近3個月兩吋半身照片)外需當場繳驗下列證件正本及影本1份,正本驗畢後當場發還:

  1. 身分證明文件。
  2. 身心障礙手冊。(必要條件)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 汽車或機車駕照。(具備者為佳,非必要條件,無者免附)
  5. 服務經歷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6. 其他專長證件。(無者免附)

十、甄選方式:

(一)書面資格審查(經書面資格審查合格者方能參加口試及實作)

(二)口試及實作

1、專長展現或自我表現(中英打、園藝、木工修繕…皆可):30% (請於報名表述明展現方式並自備工具,建議以5-10分鐘為主)

2、口試:70%

十一、甄選面試及實作時間和地點:請攜准考證及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參加甄選。

 (一)日期:112年 7   27 日(星期四 )上午9時報到,上午9:10時開始口試。

 (二)地點:一樓會議室(9:00報到)。

十二 、錄取及報到:

   (一)放榜:

  1. 錄取人員名單將於112年7月27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

http://www.tc.edu.tw/)學校公告訊息及本校網站公布欄,並以電話通知當事人。參加甄選人員如成績未達70分者,本校得依會議決議從缺之。(依成績排列正取1名; 備取1名,出缺時依序遞補)

  1. 報考人員可自行上網查看、或打電話,亦可親自到校查詢甄選結果,不得以未接獲錄取通知為由延後報到,並請依榜示事項辦理。如因個人疏忽造成權益受損,不得異議。

(二)報到:

  1. 錄取人員由本校總務處另行通知,逾時以棄權論並視為自動放棄,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2. 錄取人員應於到職一週內繳交最近三個月內公立醫院之健康檢查表(含胸部 X 光檢查)正本1份。

十二、附則:

(一)繳交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其甄選或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負全責。

(二)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