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辦理「導盲犬友善環境」宣導內容。
訊息分類 處室公告
公告單位 衛生組長
日期起迄 2025-12-10 11:50~2026-06-30 11:50 更新時間: 2025-12-10 11:52:43
訊息內容
一、 按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60條第2項規定:「前項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得對導盲幼犬、導聾幼犬、肢體輔助幼犬及合格導盲犬、導聾犬、肢體輔助犬收取額外費用,且不得拒絕其自由出入或附加其他出入條件。」
二、 為提升社會大眾對於導盲幼犬的認識,並支持導盲幼犬進入公共空間,已於學校網頁及跑馬燈加強宣導「不餵食、不撫摸、不呼叫、不拒絕、主動詢問」觀念。
三、 宣導影片已公布於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官網(短網址路徑為https://reurl.cc/eVLLWm)及身心障礙服務入口網(https://dpws.sfaa.gov.tw/)導盲犬專區,請班級導師多加宣導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