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兒童卡升級數位學生證之收卡補充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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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處室公告 |
| 公告單位 | 註冊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22-03-20 00:00~2022-04-09 23:50 更新時間: 2022-03-25 15:19:30 |
| 訊息內容 |
親愛的家長您好:
因應臺中市110學年度全面發放數位學生證之政策,一年級學生證已發放使用,近日將收取二至六年級學生之兒童卡(含一年級就學前已領取的兒童卡)以印製卡片。請務必於111年3月30日(三)前將兒童卡繳回給導師。因為是整張卡片過機器印製,如卡片上有貼紙或殘膠請先協助移除(如為滿版的貼紙,則先不處理,給廠商評估處理),亦避免在直接在卡片上做記號,感謝配合!其他說明如下,請參閱:
1. 109學年已領兒童卡者: (1)如果兒童卡還在→請繳回學校給導師,屆時廠商會到學校收卡,再集中到市府印製升級學生證。 (2)如果兒童卡已遺失→教育局會發予具有乘車優惠的學生證。兒童卡的乘車優惠會同步自動消失,乘車優惠會移轉至學生證。
2.109學年未領過兒童卡 →教育局會發予無乘車優惠的學生證。
3.原先僅持一般悠遊卡(免繳回學校)而無兒童卡者 →教育局會發予具有乘車優惠的學生證。悠遊卡的乘車優惠會同步自動消失,乘車優惠會移轉至學生證。 *以上卡務系統會自動判別學生之前有無領過兒童卡或悠遊卡,作為學生證是否具乘車優惠標準。
4.原先持愛心卡(免繳回學校) →教育局會製發不具有乘車優惠的學生證。(因為愛心卡已具備乘車優惠)
5.家長之前若已授權擴充圖書借閱功能 →學生證將具備市立圖書借閱功能。
6.新轉入之學生: (1)二至六年級從臺中市其他學校轉入的學生:若原先已有兒童卡,請繳回印製學生證。若之前未領過兒童卡者,請知會導師。 (2)二至六年級外縣市轉入的學生或返台就讀的學生:教育局會直接發給學生證(但不具有乘車優惠,也沒有市立圖書借閱功能)。 如需乘車優惠,請家長自行到綁卡點辦理綁定 https://idoor.taichung.gov.tw/ ;如需校外圖書館借閱功能,也請家長到各圖書館/分館辦理。 (3)一年級轉入學生:需待學生證平台資料匯入後,由本校註冊組統一於學生證系統平台申請。
7. 若家中因為兄弟姊妹較多,而無法辨別卡片是誰的時候,請將兄弟姊妹的卡片一併送到教務處,進行資料比對。
★★★請家長注意★★★ 1.數位學生證功能多元,此次辦理完畢後,如有遺失、毀損、更改學生姓名等情形,請由家長至學生證平台申辦,並自付重辦費用,請務必協助妥善保管。 2.日後若學生轉出或畢業不用繳回學生證。 3.對於兒童卡收卡作業,如尚有疑問,請電洽: 教務處註冊組 電話:04-2462-1681 分機712 或教育局承辦人:陳科員 電話:04-22289111分機54529
感謝您的配合!! 若有不便之處,請見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