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教育部「2026 總統教育獎遴選分組實施計畫」,請老師鼓勵符合資格學生報名
訊息分類 處室公告
公告單位 訓育組長
日期起迄 2025-12-09 11:40~2025-12-30 11:40 更新時間: 2025-12-09 11:53:43
訊息內容
一、 依據教育部114年11月2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807024B號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1月2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5807088A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計畫係為表揚於逆境中力爭上游、具表率作用之學生,獎勵其優良品德或特殊才能;各校或各社會團體推薦名額以每組推薦1名為限。推薦對象及條件如下:
(一) 推薦對象:就讀國內公立、已立案私立學校與本部備案之 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及本部立案之海外臺灣學校(含各教育 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並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 114學年度在學學生。
(二) 推薦條件:受推薦人於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樂觀進 取,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1、 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 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2、 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 育、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 者。
三、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總統教育獎網站:https://pea.k12ea.gov.tw/ ),完成線上填報後,以A4格式下載列印全部書面資料各二份,並按(一)至(六)依序排放文件:
(一) 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完成網路報名程序後,逕自報名系統匯出列印紙本,浮貼兩吋半身彩色照片一張)。
(二) 推薦資料表。
(三) 受推薦同意書。
(四) 各校推薦檢核表。
(五) 身分證或健保卡影本;身心障礙學生另需檢附衛生福利部 之身心障礙證明文件或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 就學輔導會之相關鑑定文件。
(六) 書面佐證資料(若如無則免附)。
四、 初審受推薦者書面報名資料規範如下:
(一) 報名資料請勿檢附光碟。
(二) 書面報名資料(含網路報名資料所列印紙本及相關書面佐證資料)以迴紋針或常尾夾於左列固定即可,請勿加封面及膠裝。
(三) 推薦相關書面資料表應加蓋推薦單位印信及相關簽章。
(四) 相關書面佐證資料請於文件正下方加註頁碼(可手寫)。計算方式::A4,每單面為一頁計算,並以60頁為上限(不含空白頁) ,基於公平原則,超出頁數部分承辦單位將不予進行後續參採處理。
五、 受理報名時間及單位:
(一) 受理時間:即日起至114年12月30日(二) 止(郵戳為憑),函送初審受理單位。

詳細計畫如總統教育獎.pdf有意薦送學生報名者請在114年12月19日前與訓育組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