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教育部書函以,有關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37條及第38條修正後,後續重審作業期程一案,請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文件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陳亭羽
日期起迄
2026-03-21 17:20
~
2026-12-31 17:20
訊息內容
一、
依教育部115年3月12日臺教人(四)字第1154200684號書函辦理。
二、
有關系統操作說明及實際作業應辦理事項,教育部將於系統建置完成後另案通知,據以重新審定退休人員每月退休所得。
三、
檢送教育部原書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387040000E_1150021523_ATTACH2.pdf
387040000E_1150021523_ATTACH1.pdf
387040000E_1150021523_print.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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