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教育部書函以,有關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37條、第38條及第67條修正後,後續執行事項一案,請查照。 |
| 訊息分類 |
人事室文件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陳亭羽 |
| 日期起迄 |
2026-02-06 15:10~2026-12-31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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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內容 |
| 一、 |
依據教育部115年2月2日臺教人(四)字第1154200234號書函辦理。 |
| 二、 |
教育部115年1月2日臺教人(四)字第1144204519號函(本局115年1月7日中市教人字第1150000960號函諒達)述相關作業系統調整時程推估約需半年一節,茲為利114年12月27日前已經審定之退休人員瞭解相關作業方式及期程,爰請各校(園)以適當方式轉達退休人員瞭解知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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