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重要公告】本校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暨相關表件,請參閱。
訊息分類 人事室文件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陳亭羽
日期起迄 2024-05-23 00:00~2025-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4-08-29 09:54:29
訊息內容

 

  1. 依據臺中市政府本(113)年5月1日府授人考字第1130115250號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同年月14日中市教人字第1130040692號函辦理。
  2. 因應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及性騷擾防治法等性平法規於112年8月16日修正公布,除部分條文自113年3月8日施行外,餘自公布日施行;為配合性別平等工作法、性騷擾防治法及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等相關法令修正,臺中市政府已於本(113)年4月25日修正「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性騷擾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並請各機關學校檢討修正內部性騷擾防治規範。
  3. 依上開規定,員工人數達三十人以上之機關學校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考量實務運作需求,參考性別平等工作法等相關規定,修正本校「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如附件),以符現行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