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臺中市重慶國小雙語教育班招生計畫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資訊組長 歐陽國和
日期起迄 2018-09-17 00:00~2018-12-31 23:00
訊息內容

臺中市西屯區重慶國民小學雙語教育班學生入班申請計畫

中華民國107年8月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70091565號函訂定

一、依據

(一)教育部107年7月4日研商107學年度於公立國民中小學設置轉銜課程會議記錄。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8月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70091565號函。

(三)完善我國海外攬才政策就學配套實施計畫。

(四)境外優秀科學技術人才子女來臺就學辦法。

二、目的

    為辦理中部科技園區之外籍投資廠商負責人、研究人員及歸國學人之子女,申請進入本校雙語教教育班之用。

三、入班資格:應符合下列各款條件之一,始得申請進入本班。

(一)中部科技園區之外籍投資廠商負責人、應聘研究人員及歸國學人之子女

  1.中部科技園區之外籍投資廠商:經相關單位核准設立於中部科技園區之公司負責人[1]

  2.中部科技園區廠商聘用之外國籍研究人員

    (1)受聘為設立於中部科技園區公司之研究人員。

    (2)聘期:一年(含)以上。

  3.中部科技園區廠商聘用之歸國學人

    (1)受聘為設立於中部科技園區公司之研究人員。

    (2)聘期:一年(含)以上。

    (3)國外居留期間:滿三年以上。

    (4)其子女隨同在國外連續居留二年以上。

四、申請方式與程序

(一)申請人應於期限內填具申請表(如附件),並備妥下列資料提出申請:

   1.家長及兒童之戶籍資料或護照資料及外國人居留證。

   2.歸國學人需提供其子女在國外連續居住兩年以上之證明。

   3.服務單位之聘書資料(職稱、聘期)。

   4.兒童原就讀學校之學習成績證明文件。(一年級新生免附)

(二)初審:得由服務管理單位辦理,將符合規定者名單造冊及資料,向本校提出申請複審。

(三)複審:由「雙語教育委員會」複查初審資料並核定結果。

五、錄取名額:每班12人,班級數1班,額滿為止。

六、錄取方式

(一)符合本計畫第三點入班資格,並經雙語教育委員會審查通過者,如人數未超過核定招生名額,則全數錄取。

(二)如超過核定招生名額,依下列順序錄取:

  1.中部科技園區之外籍投資廠商負責人子女。

  2.中部科技園區廠商聘用之外國籍研究人員之子女。

  3.中部科技園區廠商聘用之歸國學人子女。

  4.臺中市公私立研究機構聘用之外國籍研究人員之子女。

(三)如同類人數超過時,以英美語系國家背景之學生優先錄取;若同符資格者仍超過核定員額,以其子女於回國後一年內提出申請者優先,其餘則以抽籤決定之;候補順位保留一學期。

七、申請期限:上學期8月30日前;下學期1月15日前(若開班未滿12人,可接受學期中轉入申請,請洽04-23123517#712註冊組處理)。

八、轉學:於申請資格事實改變發生二週內辦理完畢。如有特殊情況應先

    向學校提出申請,經委員會審查同意後,得於學期結束時轉學。

九、教學實施

(一)入學編班:依學齡編入本校適當年級、班別。

(二)上課時數:上課時數依教育部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規定。

(三)教學方式

   1.一般學科:由資源教師負責,以英語實施教學。依實際學力編組,實施分組教學。

   2.其他學科:回歸原編班級,參與班級學習活動。

   3.課後補救教學:依「臺中市國民小學補救教學計畫」辦理。

(四)一般學科課程與教材內容

   1.一般學科:為語文、數學及自然科學等領域。

   2.課程與教材內容:由任課教師參酌學生及家長意見研擬之。

   3.課程與教材內容需編製進度表,送教務處備查。

(五)學習評量:學生之學習成績依「臺中市國民小學學生成績評量補充規定」辦理。

十、雙語教育資源班學生之學籍納入本校學籍處理,生活作息及規定與普通班學生相同。

十一、申請者提出申請之各項文件,若與事實不符者,應自負法律責任,已入班者,取消其資格。

[1]本計畫之負責人指無中華民國國籍,僅持外國護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