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臺中市重慶國小雙語教育班招生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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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公告單位 | 資訊組長 歐陽國和 |
日期起迄 | 2018-09-17 00:00~2018-12-31 23:00 |
訊息內容 |
臺中市西屯區重慶國民小學雙語教育班學生入班申請計畫 中華民國107年8月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70091565號函訂定 一、依據 (一)教育部107年7月4日研商107學年度於公立國民中小學設置轉銜課程會議記錄。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8月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70091565號函。 (三)完善我國海外攬才政策就學配套實施計畫。 (四)境外優秀科學技術人才子女來臺就學辦法。 二、目的 為辦理中部科技園區之外籍投資廠商負責人、研究人員及歸國學人之子女,申請進入本校雙語教教育班之用。 三、入班資格:應符合下列各款條件之一,始得申請進入本班。 (一)中部科技園區之外籍投資廠商負責人、應聘研究人員及歸國學人之子女 1.中部科技園區之外籍投資廠商:經相關單位核准設立於中部科技園區之公司負責人[1]。 2.中部科技園區廠商聘用之外國籍研究人員 (1)受聘為設立於中部科技園區公司之研究人員。 (2)聘期:一年(含)以上。 3.中部科技園區廠商聘用之歸國學人 (1)受聘為設立於中部科技園區公司之研究人員。 (2)聘期:一年(含)以上。 (3)國外居留期間:滿三年以上。 (4)其子女隨同在國外連續居留二年以上。 四、申請方式與程序 (一)申請人應於期限內填具申請表(如附件),並備妥下列資料提出申請: 1.家長及兒童之戶籍資料或護照資料及外國人居留證。 2.歸國學人需提供其子女在國外連續居住兩年以上之證明。 3.服務單位之聘書資料(職稱、聘期)。 4.兒童原就讀學校之學習成績證明文件。(一年級新生免附) (二)初審:得由服務管理單位辦理,將符合規定者名單造冊及資料,向本校提出申請複審。 (三)複審:由「雙語教育委員會」複查初審資料並核定結果。 五、錄取名額:每班12人,班級數1班,額滿為止。 六、錄取方式 (一)符合本計畫第三點入班資格,並經雙語教育委員會審查通過者,如人數未超過核定招生名額,則全數錄取。 (二)如超過核定招生名額,依下列順序錄取: 1.中部科技園區之外籍投資廠商負責人子女。 2.中部科技園區廠商聘用之外國籍研究人員之子女。 3.中部科技園區廠商聘用之歸國學人子女。 4.臺中市公私立研究機構聘用之外國籍研究人員之子女。 (三)如同類人數超過時,以英美語系國家背景之學生優先錄取;若同符資格者仍超過核定員額,以其子女於回國後一年內提出申請者優先,其餘則以抽籤決定之;候補順位保留一學期。 七、申請期限:上學期8月30日前;下學期1月15日前(若開班未滿12人,可接受學期中轉入申請,請洽04-23123517#712註冊組處理)。 八、轉學:於申請資格事實改變發生二週內辦理完畢。如有特殊情況應先 向學校提出申請,經委員會審查同意後,得於學期結束時轉學。 九、教學實施 (一)入學編班:依學齡編入本校適當年級、班別。 (二)上課時數:上課時數依教育部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規定。 (三)教學方式 1.一般學科:由資源教師負責,以英語實施教學。依實際學力編組,實施分組教學。 2.其他學科:回歸原編班級,參與班級學習活動。 3.課後補救教學:依「臺中市國民小學補救教學計畫」辦理。 (四)一般學科課程與教材內容 1.一般學科:為語文、數學及自然科學等領域。 2.課程與教材內容:由任課教師參酌學生及家長意見研擬之。 3.課程與教材內容需編製進度表,送教務處備查。 (五)學習評量:學生之學習成績依「臺中市國民小學學生成績評量補充規定」辦理。 十、雙語教育資源班學生之學籍納入本校學籍處理,生活作息及規定與普通班學生相同。 十一、申請者提出申請之各項文件,若與事實不符者,應自負法律責任,已入班者,取消其資格。 [1]本計畫之負責人指無中華民國國籍,僅持外國護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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