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13學年度初任教師回流座談會暨增能研習(寒假場)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學組長
日期起迄 2024-12-20 00:00~2024-12-27 23:50 更新時間: 2024-12-20 08:24:10
訊息內容
一、 依據本市113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0月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5135號函辦理。
二、 旨揭研習相關資訊如下:
(一) 研習時間:114年1月21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中午12時30分。
(二) 研習方式:以線上方式辦理,研習連結將於114年1月17日(星期五)中午前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報名教師。
(三) 報名資格:
1、 本市111、112學年度分發之初任教師(含中小學附設幼兒園,請轉知貴屬附幼)。
2、 為增進研習效益,本研習鼓勵現職代理代課教師參與。
(四) 報名方式:請教師自即日起至114年1月16日(星期四)前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研習代碼4783508),限額245名,額滿為止。
三、 若貴校初任教師有相關提案或建議,請於114年1年7日(星期二)前至表單填具提案內容(網址:https://forms.gle/k7ThcjhGwRGR7eao9)。
四、 研習注意事項:
(一) 本場研習為「實作活動」型線上工作坊,務請與會教師事先準備電腦或筆記型電腦(不建議使用手機或平板),並事先確認視訊鏡頭及麥克風均可使用,俾利進行課程操作;另請先註冊與登入ChatGPT電腦版。
(二) 依教育部相關作業規範,初任教師於教學年資3年內,應參與由本局辦理之回流座談暨增能研習;本場研習務請學校轉知貴屬111及112學年度分發之初任教師參與。
(三) 完成報名後若不克參與,請務必至遲於研習前1日聯繫本市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專業實踐分團辦公室(電子郵件信箱:taichung0318@gmail.com);未完成請假程序且未出席研習者,將於研習後以電子郵件通知學校主管。
(四) 未盡事宜將以研習教師留存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之電子郵件信箱通知,請報名教師確認個人信箱。
五、 檢附旨案研習實施計畫乙份(如附件)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