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公私立國民中小學 113 學年度學雜費暨各項代收代辦費收取基準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註冊組長 洪惠純
日期起迄
2024-05-0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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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30 23:50
更新時間: 2024-05-09 20:36:24
訊息內容
公私立國民中小學 113 學年度學雜費暨各項代收代辦費收取基準_ATTACH1.pdf
公私立國民中小學 113 學年度學雜費暨各項代收代辦費_ATTACH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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