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資格:一、初選:就讀本市國民小學三年級至五年級資優學生(含實驗教育資優學生國語文、數學及自然科學114學年度上學期學校舉辦之所有定期評量,各科之評量成績各自轉換成T分數後之加總分數,需達同年級全部學生正2.5個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 99以上,且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資優教育授課教師及普通班導師觀察推薦表均達80分以上,經各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核通過者。二、複選:通過初選者。詳細內容請點選: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