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資源公告:菸(煙)害防制教材教學資源, 請加強融入課程教學參考及運用。
訊息分類 處室公告
公告單位 衛生組長
日期起迄 2025-09-24 17:40~2026-10-01 17:40 更新時間: 2025-09-24 17:42:21
訊息內容

菸害防制法已於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依第15條規定,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之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製作廣告、接受傳播或刊載)及使用。請大勇師生、家長運用即時通訊軟體(如:班群網站、LINE、IG、臉書等社群平台)轉發或公告素材連結,向家長及學生宣導我國法令規定與電子煙危害,共同守護下一代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