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重要公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資訊教育暨網路中心學習帳號使用規範
訊息分類 處室公告
公告單位 資訊組長
日期起迄 2025-06-06 00:00~2026-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5-06-06 16:25:03
訊息內容

為提醒國小畢業生及調動至外縣市或退休同仁,特再公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資訊教育曁網路中心學習帳號使用規範,也就是ST帳號的使用。

其中第五大項 使用期限規定
(一)服務對象身分異動(師生身分消失),例如教師與職員離職或退休,或高中職3年級學生畢業後。
(二)國中小畢業學生升讀至未使用學習帳號之學校,離開原就讀學校後。皆會予以停權、帳號收回或删除。

國小畢業生若升至本市公立國中或有使用學習帳號之私校,僅會在暑假學籍轉換至國中後暫時無法以原密碼登入,帳號則不受影響。待國中端於校務系統設定學生新密碼後,即以新密碼登入ST帳號。

若有未盡事宜,可自行查閱相關規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