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教育部修正發布「總統教育獎辦理要點」第4點、第7點及第11點,請查照。
說明:一、依據教育部114年11月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806119B號函辦理。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參閱。三、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內容有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林科員,電話:(04)3706-1312。四、檢附教育部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