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公告114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
訊息分類 學生事務處
公告單位 生活教育組長
日期起迄 2025-01-13 00:00~2025-02-10 23:50 更新時間: 2025-01-13 09:27:30
訊息內容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2月1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144948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學生假期安全,請各校運用多元管道,加強宣導旨揭注意事項,提醒學生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健全身心發展,降低意外事件之發生。

三、寒假期間,若獲知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或急需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處之事件,請確依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 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實施通報作業並以校安專線電話通報本局,校安專線電話:(04)25298585,傳真:(04) 2526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