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愛心守護站針對未滿18歲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提供緊急餐食食用,相關領取規範 及注意事項分述如下: 一、 服務對象: (一) 協助設籍或居住本市弱勢家庭有緊急餐食需求之未滿18歲兒童或青少年。 (二) 針對服務在案的失走兒少或緊急保護個案由本市警員連結餐食資源。 (三) 本局社工人員評估有緊急餐食需求之個案,由社工員親自帶領至門市領取者。 二、 合作商家: 包含統一超商、OK、萊爾富、全家超商、楓康超市、家樂福及社團法人原住民深耕德 瑪汶協會等門市據點,24小時皆可至上述門市領取緊急餐食。 三、 資料填寫: 兒少需填寫基本資料及憑證發票上簽名,俾便門市店員即時通報社會局社工及學校老 師,展開追蹤與輔導機制。 四、 提供緊急餐食: (一) 餐食含米飯、麵食、麵包等主食及飲品(酒精類及菸品除外),以 80元為原則, 遇兒少食量大者,可依兒少實際需求提供餐食。 (二) 請兒少於店內用餐完畢為原則,如有特殊情況方可外帶(如店內禁止內用)。 (三) 以實物給付方式協助兒少,不以現金給付方式。 (四) 在社會局回報前,可持續提供兒少餐食,讓兒童餐食服務不中斷。 (五) 遇有特殊情形,超商(市)店員通報113保護專線協助處理,並於通報單中簡述 敘明,以利後續憑辦。 五、 注意事項:兒少已有申請教育局安心午餐券者,若遇因颱風或其他原因停班停課,為 避免兒少於餐食時段發生緊急事件或因無人照顧導致有飢餓情狀,可至上述門市領取 愛心守護站服務之緊急餐食,使其免於挨餓。 倘有任何疑問,逕洽本局社會救助科承辦人,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7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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