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臺中市政府社會局「臺中市愛心守護站」領取餐食相關規範及注意事項
訊息分類 學生事務處
公告單位 午餐祕書
日期起迄 2024-11-12 00:00~2025-06-30 23:50 更新時間: 2024-11-12 17:13:52
訊息內容

臺中市愛心守護站針對未滿18歲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提供緊急餐食食用,相關領取規範
及注意事項分述如下:
一、 服務對象:
(一) 協助設籍或居住本市弱勢家庭有緊急餐食需求之未滿18歲兒童或青少年
(二) 針對服務在案的失走兒少或緊急保護個案由本市警員連結餐食資源。
(三) 本局社工人員評估有緊急餐食需求之個案,由社工員親自帶領至門市領取者。
二、 合作商家:
包含統一超商、OK、萊爾富、全家超商、楓康超市、家樂福及社團法人原住民深耕德
瑪汶協會等門市據點,24小時皆可至上述門市領取緊急餐食。
三、 資料填寫:
兒少需填寫基本資料及憑證發票上簽名,俾便門市店員即時通報社會局社工及學校老
師,展開追蹤與輔導機制。
四、 提供緊急餐食:
(一) 餐食含米飯、麵食、麵包等主食及飲品(酒精類及菸品除外),以 80元為原則,
遇兒少食量大者,可依兒少實際需求提供餐食。
(二) 請兒少於店內用餐完畢為原則,如有特殊情況方可外帶(如店內禁止內用)。
(三) 以實物給付方式協助兒少,不以現金給付方式。
(四) 在社會局回報前,可持續提供兒少餐食,讓兒童餐食服務不中斷。
(五) 遇有特殊情形,超商(市)店員通報113保護專線協助處理,並於通報單中簡述
敘明,以利後續憑辦。
五、 注意事項:兒少已有申請教育局安心午餐券者,若遇因颱風或其他原因停班停課,為
避免兒少於餐食時段發生緊急事件或因無人照顧導致有飢餓情狀,可至上述門市領取
愛心守護站服務之緊急餐食,使其免於挨餓。
倘有任何疑問,逕洽本局社會救助科承辦人,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7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