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公告:【安心午餐券】使用規範及領餐使用手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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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學生事務處 |
公告單位 | 午餐祕書 |
日期起迄 | 2024-08-30 00:00~2025-06-30 23:50 更新時間: 2025-01-15 11:32:59 |
訊息內容 |
臺中市寒暑假暨例假日安心午餐券使用規範 使用宗旨:照顧本市符合申請資格且有需求之學生,在放假期間皆能在正常午餐時間用餐,免於挨餓,維持身體健康。 領餐地點:全國 5 大超商(市)門市據點。 領餐日期:寒假114年1/21~2/10、例假日114年2/11~6/30 領餐時段:上午 11 時~下午 2 時止。(逾時不得兌領)。 領餐方式:需持本市數位學生證選好餐點後至櫃台感應機台進行領餐(7-ELEVEN、全家、萊爾富、OK 超商、楓康超市)。 領餐對象:清寒弱勢學生 領餐內容:應有主食(飯、麵、麵包、粥等),不得單一領取飲品。 餐券面額:※ 65 元,依各立約廠商之優惠內容,可實際兌領 74~75 元不等之餐食,超額需自付差額。 注意:倘平日、寒暑假及學期中例假日,因遇天災(颱風)等不可抗力因素,本市宣布停止上班上課,則當日領餐時段調整為「全天」皆可至立約廠商門市進行兌餐。 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
Q:假使學生證不見,在補辦拿到新的學生證前,該怎麼領餐呢? 1.拿出之前記下的學生證「悠遊卡外碼」及「學號」,可以到超商的機台操作,輸入「舊的」那張學生證的「悠遊卡外碼」跟「學號」印單來領餐。 2.到學務處找午秘拿安心餐券「臨時卡」去領餐,但要請家長先完成補辦新的學生證。 3.切記!補辦新的學生證,一定要告訴午秘,才能去系統更新學生證卡號,否則無法用新的學生證領餐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