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0年4月21日臺教資(三)字第1100055109號函辦理。
二、旨案目的為協助教師深入了解學生的網路世界,培養學生建立資訊社會中應有的態度,了解資訊科技與人類社會相關議題,養成正確的資訊科技使用習慣,遵守相關之倫理、道德及法律,並關懷資訊社會的各項議題。
三、旨案數位研習課程共計11門(小時),課程名稱如下: (一)原來上網沒禮貌也會違法。 (二)認識孩子的電腦遊戲世界。 (三)資訊安全的意涵與防範。 (四)網路世代的倫理議題。 (五)網路世代的數位公民教育。 (六)網路言論的責任與規範。 (七)網路社群的隱私與保護。 (八)網路素養的教與學。 (九)無形的拳頭:淺談網路霸凌。 (十)網路資源停看聽:著作權的合理使用。 (十一)數位康健。
四、研習課程自110年4月起於教育部教師e學院(https://ups.moe.edu.tw/)開課,教師可至平臺申請教育雲端帳號密碼進行選課。課程結束後完成總測驗且及格者核予該門課研習時數,本案研習時數將定期介接對傳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五、依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決議及國家資通安全法規定,本校教職員同仁每年度需完成至少3小時資通安全通識教育訓練(含線上研習),達成率列入各機關學校年度資安檢核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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