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本市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以下簡稱鑑定)初選報名資格定期評量採計調整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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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起迄 2025-06-02 00:00~2025-09-01 23:50 更新時間: 2025-06-02 10: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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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教育局中市教特字第1140049764號來文,本市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初選報名資格定期評量採計調整如下:

鑑定初選報名資格採計之定期評量範圍,調整如下:
(一) 二升三年級(甲組):採計一年級下學期最後1次暨二年級上學期第1次,由學校舉辦之國語文、數學定期評量成績。
(二) 四升五年級(乙組):採計三年級下學期最後1次暨四年級上學期第1次,由學校舉辦之國語文、數學及自然科學定期評量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