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14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數理及語文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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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單位 資料組長
日期起迄 2025-01-06 00:00~2025-06-30 23:50 更新時間: 2025-01-06 11:49:21
訊息內容
一、本市114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數理及語文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賡續採線上報名系統,重要修訂及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 修訂「鑑定初選報名資格」,有關定期評量成績計算方式,學生應參加「學校舉辦」之相關科目定期評量,且定期評量成績應符合簡章規定。
(二) 增列114學年度實驗教育(含在家自學)學生報名資格及後續服務規定,另於注意事項宣告115學年度之初選鑑定報名資格相關規定。
(三) 修訂「實際照顧者聲明書」,依特殊教育法立法意旨,本鑑定各項法定代理人(父母或監護人)之權利義務,如法定代理人因特殊事由不能或難以行使親權或監護權,得由實際照顧者簽署聲明書,並代為處理特殊教育相關事宜。
   
二、 鑑定資訊如下,餘請務必詳閱簡章:
(一) 管道一初選訂於114年5月24日(星期六)辦理,複選訂於114年6月28日(星期六)辦理。
(二) 請學生及其家長(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務必自行至線上報名系統登錄報名資訊,初選登錄時程自114年3月18日(星期二)至3月31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複選登錄時程自114年6月5日(星期四)初選結果公告後至6月12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逾期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