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臺中市113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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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單位 資料組長
日期起迄 2024-01-03 00:00~2024-08-31 23:50 更新時間: 2024-01-03 14:57:53
訊息內容
♦ 113學年度辦理方式採線上報名系統,重要注意事項如下:
(一) 「初選」新增由家長線上填寫觀察推薦表,且修正由學生及家長於線上報名系統自行列印鑑定安置報名表及家長觀察推薦表等功能。另「複選」則維持與112學年度相同報名程序,學校列印報名表交由學生及家長簽章後收回。
(二) 修訂鑑定報名事項之「家長觀察推薦表」及「教師觀察推薦表」,無須再計分,列為綜合研判之參考資料。
   

♦ 鑑定相關期程與資訊說明如下(餘請詳閱簡章):

(一) 鑑定時間:
1、 初選:113年3月23日(星期六)。
2、 複選:113年5月4日(星期六)。
(二) 學生或家長初選報名程序:
1、 採線上報名方式:於113年2月15日(星期四)起至113年2月21日(星期三)止,由學生及家長至線上系統完成初選報名程序,未依限至線上報名系統完成登錄者,不予受理報名。
2、 原則上鑑定地點為報名時所填第1順位之試場,但若報名人數過多將以電腦抽籤決定,爰以列印之鑑定安置報名表所載明之鑑定地點為準。
3、 113年2月23日(星期五)中午12時後,由學生及家長自行至報名系統列印初選報名表及家長觀察推薦表,簽章後連同初選報名費用,配合就讀學校期程繳交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