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辦理新北市、桃園市、苗栗縣、雲林縣、高雄市、臺東縣社會住宅招租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顧雅筑
日期起迄 2026-03-24 14:40~2026-03-31 14:40
訊息內容

為提供婚育家庭及基層警消居住支持,中央社會住宅擴大
照顧符合新婚2年內、育有學齡前幼兒或警政四階以下警消
人員,本次招租提供婚育戶及軍警消戶保障比率,申租資
格說明如下:
1、婚育戶:申請日前2年內登記結婚且婚姻關係存續,或於
申請日育有學齡前(含胎兒)幼兒。
2、警消戶:現任職務為最高職務列等在警正四階(含)以下
之警察人員、消防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