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臺中市北屯區仁愛國民小學113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註冊組長 江秀紋
日期起迄 2024-04-19 00:00~2024-06-17 23:50 更新時間: 2024-04-19 15:22:10
訊息內容

一、 依據:

     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辦理。

二、 樣書陳列及評選日期:

(一) 樣書陳列日期:113年5月20日(一)~113年5月22日(三)。
(二) 評選日期:113年5月22日(三),若因教育部審查時程延遲,另於樣書送達後擇期評選。

三、 評選地點:本校各學年教室及教師休息室。

四、 評選方式:
(一) 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二) 依本校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須知及相關規定辦理。
五、 樣書提供:請經教育部審核通過,有意參加遴選作業之教科書商,出具遵守「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國民中小學教科書銷售行為之規範說明」書面聲明,並依下列規定進行作業。
六、 評選科目:
(一)一至六年級各領域教科書(須提供通過十二年國民教育課程綱要審定之版本)。

(二)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三、四、五、六年級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者方可參加評選)。
(三)閩南語教材、客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

七、 樣書請於113年5月9日前送達教務處。
八、 其它注意事項:
(一)評選週(5月20日起至5月24日止),敬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二 ) 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三 ) 各書商得於評選前,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四 ) 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以書面資料表列說明或以實物擺設。
(五 ) 未獲入選之教材,請各位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3年6月14日前領回、逾期未領回者,該教材由本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六 ) 遴選結果將擇期公告於本校網頁之校務布告欄。
(七 ) 樣書與CD等附件於獲選後需留本校備查,一經議價決標,廠商交貨之標的需與樣本一致,非經本校同意不得變更。
 ( 八 ) 評選結果公告後,若發現不合本公告內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出現並足以影響原評選結果時,本校得重新公告評選,原受評廠商不得有異議。
(九 ) 業務承辦人:教務處註冊組長江秀紋老師。
(十 ) 聯絡方式:406臺中市北屯區四平路71號。電話:(04)22923861 轉712
九、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正或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