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內容 |
一、 |
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3年4月10日南市教安(一)字第1130505695A號函辦理。 |
(一) |
申請資格:國民中學階段學生,因家庭遭遇變故而中途輟學,經追蹤輔導返校而無法適應就學環境,或因家庭功能失調,以及因列為中低、低收入戶而有中輟之虞,經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同意接受輔導就讀。 |
(二) |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3年5月31日(星期五)前皆可提出申請。 |
(三) |
申請審核通過之學生,永仁高中將另行通知辦理後續轉介事宜。 |
三、 |
若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永仁高中簡老師,聯絡電話:06-3115538#6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