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10學年度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及教學輔導教師認證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學組長 劉邦治
日期起迄 2021-10-15 00:00~2021-11-22 23:50 更新時間: 2021-10-15 10:24:12
訊息內容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10月8日臺教師(三)字第1100135991號函辦理。
二、 教育部旨揭認證及換證作業規定如下,請轉知貴屬符合教師依限提出認證及換證申請:
(一) 可申請教師:
1、 進階專業回饋人才認證:完成108或109學年度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課程(18小時),尚未通過認證之現職教師。
2、 教學輔導教師認證:完成107、108或109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培訓課程(30小時),尚未通過認證之現職教師。
3、 教學輔導教師換證:101年度以前取得教學輔導教師資格(含臺北市政府認證之教學輔導教師),尚未完成換證申請之現職教師。
(二) 資料收件期間與繳件方式:
1、 認證或換證資料收件期間:110年10月1日起至110年12月28日止。
2、 繳件方式:請申請認證或換證之教師,於上開期限前至「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https://proteacher.moe.edu.tw)填寫提交專業實踐資料。
3、 教學輔導教師認證推薦,自即日起至110年12月14日(星期二)截止,請申請認證之教師於上開日期前完成學校推薦作業,並完成推薦表填寫與核章後,上傳至「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https://proteacher.moe.edu.tw),俾利本局審核及後續認證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