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賑災基金會114學年度第2學期助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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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 公告單位 | 註冊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26-02-23 18:30~2026-03-20 18:30 |
| 訊息內容 |
轉知「賑災基金會114學年度第2學期助學金」 1.協助國內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子女解決就學困難訂定助學金申請辦法 2.申請資格:國內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 3.就讀大專院校、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4.前述辦法所稱重大天然災害,係指申請日期起算前3年內災害發生時,中央或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業經成立災害應變中心為認定基準。 5.同一學期內同一受災事實或連續發生受災事實以申請一個學期助學金補助為限。 6.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網址:https://www.tf4dr.org/ 7.校內申請請於3/06以前並請導師直接跟註冊組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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