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修正「臺中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健康檢查補助基準表」,並溯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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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26-02-25 08:40~2026-03-30 08:40 更新時間: 2026-02-25 13:29:52 |
| 訊息內容 |
一、檢送「臺中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健康檢查補助基準表」修正全規定、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前、後對照表各1份,並自 115 年 1 月 1 日起溯及生效。 二、重點說明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