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需要協助學生實施要點修正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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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 公告單位 | 註冊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25-06-14 00:00~2026-06-21 23:50 更新時間: 2025-06-14 16:07:06 |
| 訊息內容 |
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需要協助學生實施要點修正規定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秘書處吳小姐,電話:(02)7736-7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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