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重要【家長】112學年度畢業生資料核對說明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註冊組長
日期起迄 2024-01-28 00:00~2024-04-30 23:50 更新時間: 2024-02-06 09:37:25
訊息內容

畢業生資料核對

1.畢業班學生基本資料除依「臺中市國民小學學生學籍管理要點」學籍資料需永久保存外,尚需提供「畢業證書」列印及函送「學生戶籍學區升學國中」和「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請依說明謹慎核對及詳細填寫,併同學生戶口名簿影本(◎現住人口◎詳細記事)及父母戶口名簿影本(◎現住人口◎可使用省略記事或詳細記事)儘快於期限內交回給導師彙整後轉交教務處註冊組辦理後續事宜。

導師僅協助核對服務,畢竟自學生新生入學/學生轉入有些時日,避免匯送過期或誤植資料到國中,若家長不願提供資料核對或填寫,資料匯送後請自行到國中補正

★請學生務必妥善保管切勿遺失!導師核資料對後「戶口名簿影本」後會交回註冊組統一銷毀繳交的戶口名簿影本和個資,若家長有顧慮不想要經過學生繳給導師, 請先行和導師聯繫接收資料方式,避免造成誤會

2.「學生基本資料」及「戶口名簿影本」:

(1)學生基本資料如有錯漏更新,直接用紅筆工整更正。

(2)★姓名如有需要造字,請用紅筆工整在旁手寫更正。特別注意:學生姓名一定要和戶口名簿完全相同,如有打字無法出現的字一定要造字,因為畢業證書上的姓名一定要和戶口名簿完全相同。

(3)★戶籍有異動戶籍遷入日期也會更著異動,有更改中文姓名,則英文姓名譯音也會異動,請一併更新。請家長注意若尚有學生更名(中文和英文)或遷移戶籍需求,務必在資料送升國中前處理妥善,並請在畢業典禮前,切勿再更名(中文和英文),以免影響學校上傳學生資料到教育局(比對戶政機關資料會出現異常資料)

(4)如果「戶籍地址」和「戶籍遷入日期」有異動,請務必依戶口名簿詳填並請繳交學生「現住人口、詳細記事」戶口名簿影本,若為省略記事,請另繳學生個人三個月內戶籍謄本。若父或母未與學生同戶籍,因要核對身分證字號,請繳交不同戶籍(父/母)之戶口名簿影本。

(5)新式戶口名簿「現住人口、詳細記事」的版本,學生個人戶籍「遷入日期」與該戶「換領/發證日期」未必相同,若是當時是整戶異動,學生遷入日期要看「戶長變更和全戶動態記事」的遷入登記日期;若是學生個人異動(出生登記/遷入此戶籍)則會標示在學生個人的記事欄位個人戶籍資料是否為最新?可查驗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料網→選「鍵盤輸入」→依戶口名簿資料鍵入:發證日期、戶號、戶長統號、流水號、戶籍所在地、查詢類別選「戶內個人查驗」→戶內人口統號(即學生身分證號)、圖形驗證,按查詢→送出後,顯示驗證結果為「所載資料未異動」,即為學生最新戶口資料;否則請速向戶政機關申請最新戶口資料。

(6)父母姓名上面表格有電話資料,不一定父母一定要對齊表格位置,但可在電話後面標示父或母;若學生為單親,父母均要填姓名,已離婚者備註於父或母姓名旁,已離婚者父/母免填身分證字號;若為已離婚又再婚者,父母欄位請填繼父/繼母姓名及繼父/繼母身分證字號。

3.國小函報「升學國中」係以「戶籍學區」為依據,本校戶籍學區應升學臺中市立東山高中國中部。欲就讀私立國中,仍須持公立國中新生報到單去報到。(東山高中國中部教務處註冊組表示學區國小教務處註冊組須提早送升國中資料,所以請家長務必依期限將資料送交導師處理)

4.應屆畢業生升國中之語文選習意願說明:依據110年3月15日新修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自111學年度起,國民中學7年級、8年級必修本土語文。本填報項目旨在提供教育主管機關、學區國中,因應新學年度升學7年級學生本土語文師資員額統計。國小傳送資料為意願,實際選習仍以到國中報到填寫資料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