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本市114學年度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人權教育議題分團辦理「2025世界人權日─全球移動與人權」實施計畫 |
| 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 公告單位 |
教學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25-12-04 15:30~2025-12-11 15:30
更新時間: 2025-12-04 15:39:56 |
| 訊息內容 |
| (一) |
活動時程:即日起至115年1月16日(星期五)止。 |
| 2、 |
結合中央與地方輔導網絡的工作,促進彼此之合作。 |
| 3、 |
落實校園人權教育議題課程與教學活動,增進學生公民行動能力。 |
| 1、 |
人權教育議題中央分團已先行製作「2025世界人權日-全球移動與人權」微型教學包上傳於CIRN平台(https://pse.is/8cpv5f),請各國民中、小學轉貼於學校相關網絡,響應此活動,同時亦提供各學校校長及教師下載使用及教學推廣。 |
| (1) |
Facebook專題社群網站:請學校或老師進行教學或 課程活動後,於115年1月16日前將學生學習成果與 及上課照片上傳至本市「2025世界人權日-全球移動與人權」推動成果上傳區(https://reurl.cc/kyG6OL)」,以利進行統計及獎勵。請使用教育單位 Google帳號登入,並註明學校名稱、教師姓名、上課班級、參與活動學生人數及授課時間,以及將該訊息設為公開,以進行倡議和成果分享。 |
| (2) |
推動成果表:前項成果請填寫附件1,並將附件一 另存成pdf檔,於115年1月16日前上傳至「2025世界人權日─臺中市推動成果上傳區(https://reurl.cc/NNAMW5),檔名請註明學校名稱、老師姓名、上課班級以利進行統計及獎勵。 |
| (3) |
建議各學校可於114年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當週,請師長帶領進行行動倡議,並提供學生成果展示平 台,例如:電視牆、佈告欄、網站等,並發新聞 稿,廣邀媒體採訪。 |
| 3、 |
因學習單、照片等成果資料上傳至網路涉及學生著 作、影像使用,請教師取得「著作、影像使用權授權同意書」(附件2),並自行留存即可。 |
| 1、 |
凡參與本次活動並依上開方 式,將成果上傳至本市「2025世界人權日─全球移動與人權@臺中市」Facebook專題社群網站者,教師授課之班級可獲贈紀念小物供教師教學時自由運用(送完為止)。 |
| 2、 |
另通過審核之教師頒發獎狀1幀(一人僅限頒發1幀)。 |
| (二) |
推動成果表單:為鼓勵學校及教師積極參與本計畫活 動,經承辦單位依規範進行審核推動成果表單通過後,依下列標準核予獎勵: |
| 1、 |
參與本計畫活動之學校,繳交推動成果表5件以上或學生參與人數達全校總人數50%以上者,學校業務承辦人、主任或校長核予嘉獎1次(每校至多3名)。 |
| 2、 |
符合上述獎勵辦法之學校及人員名單,由本市人權教育議題分團彙整後函請教育局辦理相關敘獎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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