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臺中市北屯區松竹國民小學節電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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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總務處 |
| 公告單位 | 事務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25-06-02 00:00~2025-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5-06-02 16:39:38 |
| 訊息內容 |
壹、依據: 依據「政府機關及學校全面節能減碳措施」與能源管理法第九條及能源管理法施行細則第七條之規定辦理。 貳、目的: 藉由推動節約能源措施,落實全校師生節約能源行動 參、實施對象: 本校全體教職員工生。 肆、節能目標: 全校每年用電量以維持或負成長為目的。 伍、實施事項: 一、建立分層管理制度 成立節約能源推動小組,由校長擔任召集人,並由事務組長擔任能源管理人員辦理節能業務之推動。每年擬定節約能源目標與工作計畫。 二、採行節能減碳措施 (一)購置及汰換設備: 1、應優先採購符合節能標章、環保標章或省水標章之用電、用水設備、器具及其他事務性產品。 2、配合公務機關財產使用年限規定,優先採用變頻式冷氣機。 3、裝有重要用電設備如照明系統、電梯等,進行節約用電監控管理。 4、照明燈具新設或汰換時,採用高效率照明燈具及電子式安定器。 5、無法利用晝光且非長時間使用之廁所等場所,使用照明自動點滅裝置。 6、用水設備新設或汰換時,應採用節約用水之省水龍頭或省水馬桶。 (二)節約用電 1、衣著:夏季上班時除特定場所外,不穿西裝、不打領帶,改穿輕便衣服。 2、空調:活動中心之冷氣使用:平時兒童朝會時間不開,如遇有需較長的活動方可開啟。 3、照明 (1)依國家標準(CNS)所訂定之照度標準,檢討各環境照度是否適當,並作改進。 (2)走廊通道等照明需求較低之場所,在無安全顧慮下可設定隔盞開燈、減少燈管數或採自動人員感測自動點滅。 (3)採取責任分區及個人責任區管理,隨手關閉不需使用之照明。 (4)適度調整燈具位置至辦公桌面正上方,並增設獨立電源開關;於開會、公出等長時間離席時,可關閉電源。 (5)依落塵量多寡定期清潔燈具;依燈管光衰及黑化程度更換燈管,以維持應有亮度。 (6)中午休息時間,關閉不必要之基礎照明。 4、電梯:推行步行運動,3樓以下不搭乘電梯。 5、電力系統: (1)變壓器放置場所需有良好通風,必要時加裝風扇或空調散熱。 (2)與台電公司訂有契約容量之執行單位,應定期檢討合理契約容量值與功率因數,以減少電費支出。 7、事務機器 (1)設定節電模式,當停止運作5~10分鐘後,即可自動進入低耗能休眠狀態。 (2)中午休息時間,關閉不必要之辦公事務機器。 (3)長時間不使用之用電器具或設備,應關閉主機及周邊設備電源,以減少待機電力之浪費。 (4)飲水機及開飲機應裝設定時控制器或手動控制使用時間。 (三)其他 1、新建、增建、改建或修建之建築工程,應採節約能源之規劃設計。 2、公文及紙張使用儘量採雙面列印或反面重複利用。 3、開會應自備環保杯,不用紙杯;用餐應自備環保筷,不用免洗筷。 三、紀錄及查核 (一)總務處應定期抄錄各電表用電量及量測各責任區域空調溫度,並進行必要之改善。 (二) 總務處應定期進行設備系統維護檢查。 四、自我評量及檢討改善 (一)本年度用電量應與去年度同期之用電量作比較,無特殊理由,用電不得成長。 (二)定期檢討內部各單位責任區域之執行情形。 五、教育訓練 (一)請上經濟部能源局網站,下載節約能源管理技術、方法等資料並自我研習。 (二)將節約能源列為經常性辦理業務,並利用內部各種集會場合或活動中宣導節約能源觀念及作法。 (三)張貼日常節約能源標語或提醒標示,以養成全員節約能源習慣。 (四)舉辦節能競賽活動,鼓勵全員參與落實節約能源。 陸、經費來源:學校預算經費項下支應 柒、本計畫陳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