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113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決賽項目及指定曲
訊息分類 學生訊息
公告單位 訓育組長
日期起迄 2024-07-03 00:00~2024-09-06 23:50 更新時間: 2024-07-09 09:14:48
訊息內容

轉知「113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1份,詳如說明。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3年6月24日臺教師(一)字第1130063823號函辦理。

二、旨揭比賽實施要點修正重點如下:
(一)個人項目「口琴獨奏」比賽類別,限複音口琴;自選曲得使用半音階口琴。
(二)明定比賽會場之攝錄影不得攝錄影其他參賽團隊(者)之演出並應遵守著作權法及民法人格權(肖像權)等規定。參賽團隊(者)錄製之演出影音資料如公開或上傳影音平臺,應遵守前開相關法規規定,始得為之。
(三)演出中不得進出觀賽會場或於觀眾席走動。

三、本比賽決賽預定辦理時間,說明如下:
(一)團體項目分(北、中、南)區:自114年3月1日起辦理。
(二)個人項目:自114年3月15日起辦理。
(三)本比賽決賽整體辦理時間循往例為當年度3月1日至3月31日止(包括團體及個人項目),本學年度決賽確定日期及賽程將於114年1月15日前公告於本比賽官網。

四、本賽事涉及學生免試入學比序項目之採計、以競賽表現入學之申請,同時為維護學生參賽權益,請於其他活動相關期程規劃時,將本比賽決賽期程納入評估,俾避免及降低本賽事與其他活動辦理時間衝突情形。

五、旨揭比賽實施要點同步公告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站(https://web.arte.gov.tw/music/)。



函轉「113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之指定曲團體項目及個人項目各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3年7月1日藝演字第1130001992號函辦理。
二、 旨案指定曲經預告期間廣納各界意見後,調整修正詳如附件紅色標記處;其中團體項目管樂合奏高中職第2首因曲譜無法購得,更換為「By the Rivers Edge」。請轉知參賽者逕至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站https://web.arte.gov.tw/Music/default.asp查詢。
三、 旨揭決賽指定曲目若有後續補充說明,統一公布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站,請參賽者自行上網查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