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衛生福利部110年5月28日衛授疾字第1100200495號公 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三級疫情警戒 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如附件)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衛生組長
日期起迄 2021-06-04 00:00~2021-06-11 23:50 更新時間: 2021-06-04 15:12:43
訊息內容

詳如附件,請全民配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