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臺中市108年客語薪傳師培訓」乙案,請惠予協助公告,詳如說明,請查照。說明:一、依據客家委員會推動客語深根服務計畫補助作業要點辦理。二、為提升客語薪傳師專業知能,增進客語薪傳師傳習計畫成效,請貴校惠允參加人員公(差)假登記。本會辦理兩場次師資培訓課程,時間地點如下:(一)第一場:8月9日、10日及11日於臺中市石岡國小視聽教室辦理。(臺中市石岡區石岡街123號)(二)第二場:8月16日、17日及18日於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英才校區2樓211教室辦理。(臺中市西區民生路227號)三、培訓對象係以本市客語薪傳師為主,本市客語支援教師及對客家語教學有興趣者參加(本課程使用客語教學,有興趣報名之學員需具備客語聽說能力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