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07學年度臺中市北屯區北屯國民小學代理(代課)教師甄選簡章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務主任 葉晉源
日期起迄 2018-07-16 00:00~2018-07-30 00:00 更新時間: 2018-07-23 10:50:04
訊息內容 107學年度臺中市北屯區北屯國民小學代理(代課)教師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請詳閱\簡章說明###
一、簡章及報名表件
107年7月16日至107年7月23日止,逕至本校網站(網址:http://www.ptes.tc.edu.tw)、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tc.edu.tw/)、教育部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選聘網(http://tsn.moe.edu.tw)下載。
二、報名資格與日期
(一)基本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身心健康、品德操守良好者。
2. 無教師法第14條各款規定、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各款及第33條之情事者(如附錄說明)。
(二)資格條件:報考人員除應具備前述基本條件外,並須具有下列資格:
1.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可報考第1次、第2次、第3次招考】
2. 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可報考第2次、第3次招考】
3. 大學以上畢業者。【可報考第3次招考】
三、報名日期(逾時恕不受理,如缺額補滿另行公告且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
(一)【第1次招考】:報名時間為107年7月23日(星期一)下午2時至4時止,資格條件須符合上述五、(二)1資格人員。
(二)【第2次招考】:報名時間為107年7月25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1時止,資格條件須符合上述五、(二)1或2資格人員。
(三)【第3次招考】:報名時間為107年7月26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1時止,資格條件符合上述五、(二)1或2或3資格人員。
四、報名方式
攜帶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辦理。
五、報名地點
臺中市北屯區北屯國民小學人事室(地址:臺中市北屯區進化北路2號 )。
聯絡電話:04-22332110轉750
六、報名手續
(一)填寫代理教師甄選報名表。
(二)繳驗身分證、畢業證書、各該科合格教師證書正、影本(正本驗畢發還,並不得以切結方式要求事後補送證明文件)、切結書及查閱\性侵害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三)繳交本人最近2吋脫帽半身照1張(請先自行黏貼於報名表)。
(四)凡持國外學歷報考者,所持之學歷須係教育部認可之學歷證明(如係外文證明,應出具中文譯本),始得依規受理報名。
備註:所需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未帶正本者,視同證件不全),報名時間截止後不接受補件。
(五)曾任教師因故離職者,應繳驗離職原因證明文件。
(六)報名費:無。
七、甄選日期
(一) 第1次招考:107年7月24日(星期二) 上午9時起(請於上午8時40分前於教務處報到),資格條件須符合上述五、(二)1資格人員。
(二) 第2次招考:107年7月25日(星期三)下午14時起(請於下午13時40分前於教務處報到) ,資格條件須符合上述五、(二)1或2資格人員。
(三) 第3次招考:107年7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時起(請於下午13時40分前於教務處報到) ,資格條件符合上述五、(二)1或2或3資格人員。
八、甄選地點:
臺中市北屯區北屯國民小學
口試地點:萌學樓二樓校史室
試教地點:萌學樓各試教教室

九、錄取及放榜
(一) 錄取
報考人員達錄取標準者,依成績高低擇優錄取,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試教、口試成績高低順序錄取,成績皆相同時,則以抽籤決定之,並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校長聘用。
正額錄取人員未報到時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候用資格以補足當次缺額為限。必要時,甄選委員會得視甄選成績由甄選委員會議決減少錄取名額。
(二) 放榜
1. 第1次招考:107年7月24日(星期二)下午18時前。
2. 第2次招考:107年7月25日(星期三)下午18時前。
3. 第3次招考:107年7月26日(星期四)下午18時前。
公告錄取人員姓名於本校網頁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頁(如因報考人數眾多致無法準時放榜,得往後順延)。報考人員可自行上網查看或打電話或親自到校查詢甄選結果,不得以未接獲錄取通知為由延後報到,並請依榜示事項辦理。如因個人疏忽造成權益受損,不得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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