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因腸病毒停課,家庭照顧假權益Q&A」1份,請各班導師協助宣導並轉知家長
訊息分類 宣導專區
公告單位 衛生組長 蕭俊杰
日期起迄 2016-06-14 00:00~2016-07-14 00:00 更新時間: 2016-06-14 10:47:59
訊息內容 一、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0條規定,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七日為限。家庭照顧假薪資之計算,依各該事假規定辦理。同法第21條規定,受僱者依前七條之規定為請求時,雇主不得拒絕。受僱者為前項之請求時,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先予敘明。
二、時值腸病毒高峰期,為避免疫情擴大,本市亦有多所學校、幼兒園或托育機構因腸病毒宣布停課(托),惟如為雙薪家庭,家長即面臨停課(托)後之子女照顧問題。為此,本府勞工局特製「因腸病毒停課,家庭照顧假權益Q&A」,請貴校(單位)廣為宣導及轉知家長,以減輕家長須另尋收托管道之幼兒照顧壓力,並讓家長可同時兼顧家庭照顧與職場工作,落實家庭照顧假之立法意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