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交通安全宣導-加強「路口停讓、速度管理、機車安全、汽機車開頭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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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宣導專區 |
公告單位 | 學務主任 張耘銓 |
日期起迄 | 2016-02-05 00:00~2017-02-04 00:00 更新時間: 2016-02-05 10:47:32 |
訊息內容 |
一、依據本府105年1月27日府授交行字第1050009319號函辦理。 二、查本市過去1年交通事故肇事原因,最主要係未依規定讓車占25.85%;機車占52.95%、小客車占34.4%,請學生及學生家長加強「路口停讓、速度管理、機車安全、汽機車開頭燈」等觀念,以維本市交通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