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臺中市北屯區北屯國小113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設備組長 邱仕彬
日期起迄 2024-04-08 00:00~2024-05-20 23:50 更新時間: 2024-04-08 10:27:12
訊息內容

臺中市北屯國小113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台中市教育局100.3.7中市教小字第1000003706號函、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辦理。
二、評選日期:113年5月13日至5月20日。
三、評選地點:本校自主學習教室。

四、評選方式:
1.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2.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五、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1、送評選科目:

(1)審定本科目: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所有領域(含上下學期用書、教學指引,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且未逾期者方可參加評選)。

(2)非審定本科目:一至六年級閩南語、一至二年級英語、三至六年級電腦。

2、樣書送達日期:113.5.8(三)前。

3、樣書送達地點:本校教務處設備組
六、其它注意事項:
1.教科書評選期間,敬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2.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3.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以書面資料表列說明之。

4.經評選採用者,敬知本校相關單位依臺中市政府相關規定及政府採購法辦理訂(採)購相關事宜。

5.獲選出版社之樣書與CD等附件須留本校備查,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3年06月14日前洽本校相關人員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異議。
6.評選結果公告後,若發現不合本公告內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出現並足以影響原評選結果時,本校得重新公告評選,原受評廠商不得有異議。
7.本公告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8.業務承辦人:設備組長邱仕彬老師
9.聯絡方式:
    電話:(04)22332110分機714
    地址:臺中市北屯區進化北路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