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臺中市南屯區春安國小附設幼兒園 115學年度收費基準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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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置頂訊息 |
| 公告單位 | 幼兒園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26-07-09 09:40~2026-08-31 09:40 更新時間: 2026-07-09 09:42:53 |
| 訊息內容 |
台中市南屯區春安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15學年度收費基準公告 依據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第四條,教保服務起訖日:第一學期為八月三
十日至翌年一月二十日,第二學期為二月十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115學年度第一學期開學日因八月三十日為星期日,故115學年度第一學期開學日為115年8月31日(星期一) 🌟「2至5歲幼兒免學費補助」,於入學即予以減免學費。 🌟自111年8月起,第1胎子女每月繳費不超過1,000元,第2胎以上/低收/中低收及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幼兒免繳費用,家長繳費與原收費數額間之差額,由行政院協助支付給園方。 🌟保險費:具有低收入戶、原住民、重度以上身心障礙人士或其子女免繳保險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