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民教育法」第10條暨本市「公立國民中小學新生分發及入學實施要點」之規定辦理。二、115學年度學區異動情形如「115學年度臺中市國小學區調整說明表」。三、115學年度國小一年級新生入學年齡範圍為民國108年9月2日至109年9月1日出生之屆齡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