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台中市南屯區春安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14學年度第2學期收退費基準表及減免收費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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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單位 幼兒園主任
日期起迄 2026-01-13 09:20~2026-01-20 09:20 更新時間: 2026-01-13 09: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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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南屯區春安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14學年度第2學期收退費基準表及減免收費規定

#實際收費依繳費通知單為主,繳費通知單於下學期開學時發放。

🌟114學年度第2學期教保服務日期:115年2月11日-115年6月30日,惟配合農曆春節115年2月11日、12日及13日調整為放假日,並於115年1月21日、22日及23日補行上課,故該學期實際開始上課日為115年2月23日(星期一)。

🌟「2至5歲幼兒免學費補助」,於入學即予以減免學費。
🌟自111年8月起,第1胎子女每月繳費不超過1,000元,第2胎以上/低收/中低收及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幼兒免繳費用,家長繳費與原收費數額間之差額,由行政院協助支付給園方。
🌟保險費:具有低收入戶、原住民、重度以上身心障礙人士或其子女免繳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