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決議暨本市115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辦理。
二、 旨案簡章業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全球資訊網-科室業務-特殊教育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專區」,請自行下載詳閱,報名等相關事宜如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