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臺中市南屯區春安國民小學114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
---|---|
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公告單位 | 註冊組長 |
日期起迄 | 2025-03-10 14:20~2025-03-31 23:50 |
訊息內容 |
一、依據: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修正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 二、評選日期:114年4月30日(三) 三、評選地點:本校會議室 四、樣書陳列日期:114年4月22日起至114年4月30日下午四時止。 五、評選方式: 六、樣書提供: 七、評選科目:(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 若因為教育部審查時程來不及者,會確認到齊後再進行最後決選。 (二) 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整套、一系列,三至六年級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 (三) 本土語教材(閩南語、客家語):適用一至六年級。 (四) 電腦教材:適用三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 八、樣書送達日期:114年4月21日(一)下午四時。(逾期恕不受理) 九、樣書送達地點:本校教務處,樣書請一次送達,勿分批寄送。 十、遴選結果將擇期公告於市教網與本校網站。 十一、其它注意事項: (三)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四)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以書面資料表列說明之。 (五)未獲入選之樣書、教材,請於114年5月5日(一)前領回,未領回者,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異議。 (六)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七)承辦人: 註冊組 林宜蓁老師 (八)聯絡方式:電話:(04)23894408#712 聯絡地址:臺中市南屯區春安路109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