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未滿7歲兒童新增發展篩檢服務,保障孩子健康成長!
訊息分類 幼兒園
公告單位 幼兒園主任
日期起迄 2025-01-15 00:00~2026-01-01 23:50 更新時間: 2025-01-15 10:39:15
訊息內容

親愛的家長您好:

為了提升兒童的健康與發展保障,自 113年7月1日 起,國民健康署新增 「未滿7歲兒童6次發展篩檢服務」以下為重要資訊,敬請留意:


服務重點

  1. 篩檢對象:未滿7歲的兒童。
  2. 篩檢次數:額外新增6次發展篩檢服務。
  3. 執行資格:僅限國民健康署認可的專業醫師(兒科、家庭醫學科或幼兒專責醫師)提供篩檢。

家長應注意事項

  1. 幼兒園已安排每學年至少一次發展篩檢,若發現疑似發展遲緩的情況,將主動通知家長並提供協助。
  2. 家長可以主動帶領孩子至合格醫療機構進行發展篩檢,確保孩子的成長需求獲得早期發現與處理。
  3. 若醫療機構或學校發現疑似發展遲緩情況,依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32條規定,相關單位將協助通報主管機關,並透過中央健康保險署電子轉診平台安排進一步評估與服務。

學校的配合與提醒

托嬰中心與幼兒園在日常觀察中若發現疑似發展遲緩的個案,將依規定通報主管機關,並協助家長了解篩檢與評估流程。我們鼓勵家長主動參與篩檢服務,為孩子的健康成長把關。

如需進一步了解相關資訊,請參考以下附件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