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本市110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認證推薦程序暨教學輔導教師實務探討課程。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務主任 林宜正
日期起迄 2022-01-12 00:00~2022-01-19 23:50 更新時間: 2022-01-12 09:59:14
訊息內容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1月10日
發文字號: 中市教課字第1110002630號

 

主旨: 有關本市110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認證推薦程序暨教學輔導教師實務探討課程。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作業要點、本市110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8月2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107936號函及本局110年7月7日中市教課字第1100050336號函(諒達)辦理。
二、 教師如欲參與旨揭教學輔導教師認證,於完成教學輔導教師培訓(第一階段)24小時課程後,須經所屬學校推薦。得向學校申請認證推薦之教師資格如下(下稱推薦資格):
(一) 具5年以上正式教師之年資(技術教師亦屬之),並有5年以上實際教學經驗者。
(二) 具備舊制評鑑人員進階證書、或進階專業回饋人才證書。
三、 符合前開推薦資格者,申請認證教師經學校校務會議、教評會、課程發展委員會或行政主管會議等相關會議公開審議通過後,送請校長簽章推薦參加。學校審議前開推薦時,得依下列條件審議,並於推薦表中簽註意見:
(一) 校內教學輔導需求。
(二) 申請認證教師之教學表現。
(三) 申請認證教師無違反教師法相關事項。
(四) 教學輔導教師累積人數佔校內編制人數比率以50%為原則。
四、 通過前開推薦之教師,於申請認證前須參與旨揭實務探討課程,詳細資訊如下:
(一) 研習日期與時間:111年3月19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4時。
(二) 研習地點:本市共備基地(位於西屯區協和國小,臺中市西屯區安和路99號)。
(三) 研習對象與名額: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完成107、108、109、110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認證推薦程序者,限額40名。
(四) 報名方式:請符合資格之教師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依研習代碼「3330261」報名,額滿為止。另請將完成前開推薦程序(並請核章)之「教學輔導教師認證推薦表」以電子郵件寄送至taichung0318@gmail.com,以完成報名程序。
(五) 研習注意事項:
1、 旨案研習限符合報名資格之教師報名,後續對應之教學輔導教師認證規定,請依上開本局函辦理。
2、 課程開始上課15分鐘後即停止簽到,請研習教師務必準時參與研習。
3、 研習當日協和國小開放校園停車,惟校園停車空間有限,請儘量以共乘或搭乘大眾運輸前往研習會場。
4、 為響應環保及避免交叉使用杯具,研習不提供文具及餐具,敬請自備文具及環保杯、筷。
5、 請配合研習場地之相關防疫規範,並於研習期間全程配戴口罩。
6、 未盡事宜將以研習教師留存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之電子郵件信箱通知,請報名教師確認個人信箱。
五、 符合推薦資格之教師如於107、108、109學年度完成上開推薦程序,且未變更任職學校者,無須重新進行校內推薦程序,唯請於報名時寄送完成核章之推薦表;若教師於完成推薦程序後變更任職學校,則須於新任職學校重新辦理推薦程序。
六、 辦理研習之工作人員、參與研習之講師及學員請所屬學校惠予公假登記。
七、 檢附本市教學輔導教師認證手冊(含認證推薦表)及旨揭實務探討課程實施計畫各乙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