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轉知新住民及其子女國外國中小學歷採認服務訊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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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公告單位 | 註冊組長 郭惠芳 |
日期起迄 | 2021-08-19 00:00~2021-09-30 23:50 更新時間: 2021-08-27 13:01:49 |
訊息內容 |
即日起,若新住民及其子女以國外學歷申請就讀臺灣國民中、小學時,經學校要求辦理驗證,可持國外畢業證書與成績單,至臺灣居住地之地方政府辦理認證手續。 詳情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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