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新住民及其子女國外國中小學歷採認服務訊息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註冊組長 郭惠芳
日期起迄 2021-08-19 00:00~2021-09-30 23:50 更新時間: 2021-08-27 13:01:49
訊息內容

即日起,若新住民及其子女以國外學歷申請就讀臺灣國民中、小學時,經學校要求辦理驗證,可持國外畢業證書與成績單,至臺灣居住地之地方政府辦理認證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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