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10年度臺中市第十一屆兒童文學創作徵文,請導師鼓勵學生創作並請於3/5(五)前繳交教學組以安排初審活動,其他詳情見公告。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學組長 余禪婉
日期起迄 2021-01-21 00:00~2021-01-28 23:50 更新時間: 2021-01-21 09:52:01
訊息內容
本屆徵文方式:
(一) 各校必須先行辦理校內評選,擇錄優異作品參加徵文,60班(含)以下之學校各組項參賽件數以8件為限;超過60班之學校各組項參賽件數以12件為限。
(二) 各校須填製作品數量送件總表,同一位作者,同類作品以一件為限,送件總表請逐級核章。
(三) 各校送件數超過應送件數者,該校所送作品皆不納入評選(請各校審慎清查並過濾稿件)。
(四) 送件受理後,不得要求抽換作品。
三、 收件日期與地點:
(一)

本校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110年3月5日(星期五)止。

(二) 地址:學生參加作品請交本校教學組,通過初審後掛號郵寄承辦學校。
錄取件數:臺中市各組錄取第一名一人、第二名二至四人、第三名三至六人、佳作若干名。依參賽件數多寡及作品水準,酌予增加或從缺錄取。
第十一屆兒童文學創作徵文計畫如附件